行业新闻

露天堆放危废,最低罚款10万!

发布时间:2023-11-10 10:33:05 点击率:

     10月中旬,谢岗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巡查工作时,发现某公司厂外露天堆放一批物料,现场核实为废油漆渣和废油漆桶,属于危险废物。经称重,该批露天堆放的危废重量达506公斤。

     执法人员进入厂区检查,发现该企业分别设置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贮存仓库,但仓库门口标识牌均不齐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仓缺少相关管理制度、工艺流程、组织架构、污染防治信息公开等信息,且仓库内存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混有危险废物,约0.15吨;危险废物贮存仓缺少工艺流程、组织架构、贮存分区标识、三角危废贮存标识、污染防治信息公开等信息,存放的危险废物未进行分类以及粘贴小标签。

     针对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现场制作双笔录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对企业环保负责人普及固废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企业固废规范管理意识和水平。

    该企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将面临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返 回

东莞市鼎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wap版 版权所有©Copyright
技术支持:东莞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