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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罚!

发布时间:2023-09-22 11:10:01 点击率:

       该企业主要从事塑胶玩具生产,已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设有喷漆、移印等工序。因该企业经营者环境管理不到位,企业员工对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认识不足,将沾有油漆的废抹布、废塑胶包装膜、废粘胶纸等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并丢弃至露天生活垃圾桶内。

      该企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关于“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规定。执法人员锁定现场证据,对相关人员进行询问调查,并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


      为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企石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奋战至翌日凌晨,现场监督该企业员工将丢弃在生活垃圾桶中的危险废物进行分拣,并对分拣出来的危险废物现场称重和封存,待进一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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