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东莞市鼎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官网,让我们一起共创美好和谐、绿色环保的明天!

东莞市鼎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_东莞环保公司_东莞鼎力环保_东莞环保科技公司_鼎力环保_环保公司

服务热线:

0769-21987821
产品分类 product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东莞市鼎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717号221室

电话:0769-21987821/33669986

杨先生:18825818082

晏先生:13751399965

Eiall:dlhb899@163.com

网 址:http://www.dlihb.com


行业新闻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罚款!因未按规定备案!关于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的这些问题,你都清楚吗?

发布时间:2023-04-06 10:34:35点击率:

RSS订阅

适用法律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三)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必须要去备案吗?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38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工作,确定风险等级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

(三)未按规定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的;

(四)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如实记录培训情况的;

(五)未按规定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

(六)未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的。

 

由此可见,上述的企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向环保部门备案。国家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不编制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可以依照《突发环境事件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为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近年来已陆续出台了相关的导则、标准和管理办法,尤其是网上平台的备案要求,亟需企业必须按规范编制、评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从而顺利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核和网上备案。


环境应急预案备案注意事项(参考

1、备案流程与携带材料

(1)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当在预案签署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2)企业需准备发布令签字版,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专家评审意见、评审表、修改说明表及专家聘书),以上文件纸质版装订成册   (1册),电子版(需PDF格式,内容要与纸质版一致)发至指定邮箱。

(3)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一式两份),需预案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信息公开

(1)企业主动公开与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单位、区域环境等密切相关的环境应急预案信息。

(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除外)

3、参考文件

(1)《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

(2)《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工作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8〕8号)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产品展示| 新闻中心|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东莞市鼎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Copyright
 ICP18160100

技术支持:东莞网站建设
东莞市鼎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宝路717号221室
电话:0769-21987821/33669986
杨先生:18825818082
Eiall:dlhb899@163.com
网 址:http://www.dlihb.com/